科研处是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主抓科研、教研、学报编辑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1.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制定教研、科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各项教研、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开展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研究,探索教育改革新课题,组织各类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题验收和评选优秀成果工作;
3. 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科研成果等的管理工作和全校学术活动的开展;
4. 负责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重点学科专业、重点基地、重点实验室、示范中心等项目的申报;
5. 开展民办高等教育研究,关注全国高等教育发展态势和有关政策,策划学校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框架,建立并更新全国民办高校发展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制定提供咨询服务;
6. 负责学校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7. 负责学报的组稿、审稿、编辑、印刷出版工作,处理出版后的刊物发放及交流等事务;
8. 负责全校教育、科研团队的管理和科研人才的培育工作;
9.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