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社联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重点项目者,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
4.已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二)其他要求
1.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申请人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3.本研究专项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6)2号)管理,见附件。
三、成果形式
1.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6)2号)与《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实施细则》(赣社规字(2026)4号)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相关成果质量不高不能正常结项或被撤项的,将在下一轮省社科基金课题申报时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作出相应的限项申报处理。
2.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项目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
(二)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负责人在2026年10月8日前登录科研系统,在“项目申报”中选择相应项目申报,并在“相关附件”处分别上传word版《申请书》和《活页》,并命名为“教师姓名+项目名称”。未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者,将不受理该项目的申报。
(三)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1.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网站开通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申报人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jx.smartedu.cn/home)上注册账号后,进入“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
2.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开申报,申报时请注意申报名称。
(四)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系统导出《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纸质材料:系统导出《申请书》《活页》一式1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截止日期:10月8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龚老师,联系方式:88136047,kycxmk6047@163.com。
附件:
1.系统使用说明
2.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3.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