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江西省法学会发布的《2026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1.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阐释及丰富发展相关研究
2.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研究
3.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4.司法职权配置与运行机制研究
5.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法治政府构建相关问题研究
6.法治化营商环境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7.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8.乡村振兴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9.信访法治化及相关问题研究
10.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与法治江西建设融合研究
11.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12.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法治保障
13.江西特色产业、本土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法律问题研究
14.民间纠纷引发严重暴力犯罪等社会治安防控重难点问题研究
15.数智时代刑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16.物业纠纷、彩礼返还纠纷、融资租赁纠纷等相关民商事法律问题研究
(说明:允许申报者紧扣以上选题指南,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对策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聚焦2026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服务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具有实践价值。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个课题设一名课题负责人(即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践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前期研究成果。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其他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各类专项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6月1日以前的可以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弄虚作假,不遵守《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者,一经发现查实,未来三年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者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其他要求
1.“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每项经费1万元。完成时必须达到《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结题标准。
2.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另需提炼其核心精华内容,形成3000字左右的应用对策性内容摘要。
3.获得立项后须在三个月内提出阶段性成果,申报人应考虑前期研究基础,对课题完成时间有所把握。
四、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加强申报人员基础信息、前期研究成果等方面内容的真实性、相关性核查工作,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
2.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在“项目申报”中选择相应项目申报,在“相关附件”处上传《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2),申报书以“2026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书+负责人”命名,活页以“2026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负责人”命名。
3.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申请书》、《活页》,A4打印,各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
同版电子申请书、论证活页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部门+2026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
4.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杨老师,88136047,kycxmk6047@163.com
附件:
1.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