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符合规定要求的普刊论文可以作为科研项目结项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工作,现就普刊论文使用标准明确如下:
1.用于结项的普刊论文指:在具备 CN 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和 ISSN 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用于校级项目结项的普刊论文需发表在被知网收录的期刊内,其他各类项目结项的普刊论文需发表在被知网、万方、维普收录的期刊内。
3.论文正文内容不少于两个版面。
4.在申请结项时需提供:期刊原件、检索网址及相应的复印件材料,包含: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内容。
5.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结项工作,提升学校学术水平与师资队伍质量,经研究决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单刊号国际普刊论文在科研项目结项时不予认定。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