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部门概况 | 科研平台 | 成果专利 | 学科建设 | 科研制度 | 下载中心 | 学风建设 | 成果转化 | 评建专栏 
请输入搜索信息: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平台>>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026-04-07 10:52     (点击: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赣教科字2026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与数量

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 1),坚持聚焦产业,围绕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6 大未来产业发展等需求,组织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

为避免重复建设,各高校在同一领域方向、同一功能定位类型,最多布局建设 1 个平台基地(含各级平台,以下相同)。各高校下属同一个学院,在不同领域方向,原则上布局建设平台基地不超过 2 个(含共建)。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要求

1.依托单位须为省内高校, 原则上由高校牵头, 与企业及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依托高校和共建单位应签署共建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建设责任和任务。

2.依托单位成立时间应满2年,具有省内独立法人资格,无失信记录。

3.依托单位合作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备较强技术实力、良好市场前景和成果转化需求。优先支持与产业链重点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合作共建。企业须为工程研究中心提供成果转化验证场景和应用平台,并配套投入仪器设备、中试场地等固定资产。

4.依托单位与合作企业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互聘、常态化交流机制,工程研究中心应吸纳企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研究人员或共同研发团队成员;工程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定期赴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或联合攻关,每月在企业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 5 天(或每年累计不少于 60 天)。

(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要求

1.依托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学术造诣深厚、工程技术研究水平高,在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 当主角。研究型建设高校主任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用型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主任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三)工程研究中心基础条件要求

1. 聚焦国家战略和我省产业或行业重要领域,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本领域本行业有较为重要的影响。

2. 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近 3 年在相关领域获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2 项以上。

3. 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工程研究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1000 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 800 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上一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不低于 100 万元。

4. 拥有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产业服务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 团队成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 50%。优先支持拥有高级技术经纪人的团队申报。

5.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技术储备。申报高校需与相关企业签订工程研究中心共建合作协议1个(含)以上,并具有完善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机制和管理制度。

(四)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要求

1.高校负责本校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成立由校级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科技、人事、学科、财务、资产等部门参加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研究解决工程研究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工程研究中心主要成员与其他各级各类平台基地的主要成员重叠率不超过20%。同一科研人员在各级各类平台基地中最多任职2处,同一固定人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平台基地任职。

3.工程研究中心须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仪器设备、安全保密等方面管理运行规范。在人员激励、评价体系建设、产学研用融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的机制。工程研究中心应规范知识产权管理, 中心人员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成果,须将工程研究中心作为署名单位。中心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保证相对稳定。

4.工程研究中心应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科技合作和人员交流,按照有关规定将大型科研仪器纳入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统一命名为“江西省教育厅+方向+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共建的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仅在牵头依托单位挂牌,不得在联合共建单位挂牌。

三、建设期限

工程研究中心采取“边建设、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不设立分中心。

四、申报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二级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

(二)系统申报

负责人登录江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s://jxkyxt.jxeduyun.com/index),进入“科研平台—2026年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评审项目”端口填写申报,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

纸质《建设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建设申请表》一式1份,同版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64241700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8138804,邮箱:cgk88136556@163.com

 

 

附件:

  1. 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2. 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表

  3. 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4. 支撑材料

  5.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赣教科字〔20261

     

     

                                 科研处

                             202643

 

附件【附件1 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 支撑材料.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江西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赣教科字〔2026〕1号.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江西科技学院科研处    地址:江西科技学院科研处